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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中共张掖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工作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市直机关和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党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形势任务教育。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审批市直机关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推荐和选举市直机关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推荐和表彰先进党组织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对市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协助市委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市直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的遵纪守法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条规,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7.配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抓好机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为一级预算单位(含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内设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4.2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03万元,增长30.10%,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1名在职人员死亡,2024年单位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2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0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2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61万元,占99.53%;项目支出1.52万元,占0.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3.0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5.08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1名在职人员死亡,2024年单位死亡抚恤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8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1名在职人员死亡,2024年单位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35万元,占55.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32万元,占32.91%;卫生健康支出20.94万元,占6.48%;住房保障支出15.46万元,占4.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8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83万元,增长34.11%,要原因是2023年12月1名在职人员死亡,2024年单位死亡抚恤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家庭和社会的补助。
公用经费2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3.9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3.9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0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0.4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福利费2.8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人员减少1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精简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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