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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9批群众举报件5件,现将第19批2件一般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9批100号(来信)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丽景名苑小区内的井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噪音扰民问题。目前小区许多井盖出现松动情况,受力后会发生位移、翘起现象,部分井盖与井座间隙达到3-5厘米。车辆和行人经过时,井盖频繁发出刺耳噪音,尤其是在夜间,极大地干扰了居民的正常休息,严重影响居民的睡眠。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松动井盖已多次导致老人、小孩绊倒摔伤,也出现过车辆轮胎卡陷的情况,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丽景名苑小区位于龙首路226号,由张掖市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开发建设。该小区共有14栋楼,目前入住716户,由张掖市丽景名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物业服务。小区内共有各类井盖284个,其中圆形井盖198个(多为铸铁材质)、方形井盖86个(水泥材质),涉及污水、暖气、雨水、自来水、电信等多个类别。经核查,发现井盖破损或周边破损的共13个、过车时产生异响的共26个,其中方形水泥井盖均为上方磨损(非本体破损),圆形铸铁井盖均为周边破损。经调查询问,近年来物业公司未收到因井盖松动导致老人、小孩绊倒摔伤及车辆轮胎卡陷等情况的反映。
(二)办理情况
接到交办通知后,甘州区高度重视,成立由甘州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南街街道、长安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城乡物业服务中心、丹霞社区、张掖市丽景名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群众举报问题调查核实并督促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行立改开展维修更换。甘州区住建局责令物业公司对现场核查发现的13个破损及周边破损井盖分类处置,将方形水泥破损井盖全部更换为合格产品,对圆形铸铁井盖周边破损部位加固修复,彻底消除位移、翘起及绊倒、卡胎风险。二是精准施策消除异响。对26个存在异响的松动井盖,要求物业公司在井盖与井座间隙处垫入木板等软质材料,填充间隙、减少摩擦,从根源上解决车辆、行人经过时的刺耳噪音,保障居民夜间休息。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甘州区住建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建立监管机制,制定每周1次的井盖专项巡查制度,重点排查松动、破损、异响问题,发现隐患立即处置,防止问题反弹。目前,13个破损及周边破损井盖已全部完成维修更换,26个异响井盖均已通过垫入软质材料消除噪音,安全隐患和扰民问题全面解决,常态化巡查机制已启动运行。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强化物业监管。组织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开展井盖管护专项培训,将井盖巡查频次、问题处置效率纳入物业考核,压实日常管护责任。二是规范车辆通行。联合街道、物业公司划定小区重型车辆专用通行路线,避开井盖密集区域,减少碾压损伤。三是开展全面排查。在全区住宅小区开展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同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防范类似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办结。甘州区住建局联合南街街道和长安镇已将该举报件问题办理情况在小区内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征求意见建议,共发放调查表200份,满意199份,满意率99.5%。
二、受理编号:第19批102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碧桂园61幢×××号房屋违规扩建,庭院违规扩建,私自占领公共河道,使用建筑垃圾填埋河道护坡。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甘州区滨河新区碧桂园61幢×××号房屋位于甘州区滨河新区碧桂园小区,该小区2016年由张掖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4年4月,周某某购买碧桂园小区61幢×××号房屋并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该房屋共3层,建筑面积240平方米。2024年7月,周某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房屋南面3层原半开放阳台封闭,同时拆除庭院南侧围栏,将围栏外部分公共地面硬化。2024年9月5日,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时发该问题后,依法向周某某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周某某至今再未实施修建活动,反映的“碧桂园61幢×××号违规扩建房屋、庭院”的问题属实;该房屋南面庭院外沟渠为小区景观型排阴沟,排阴沟护坡堆放有零星生活垃圾和土石混合物,反映的“碧桂园61幢×××号私自占领公共河道,使用建筑垃圾填埋河道护坡”的问题不属实。
(三)办理情况
甘州区安排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配合开展核查整改工作。一是安排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对周某某违规扩建房屋、庭院行为进行认定,并责令停工整改。二是甘州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对周某某房屋南面庭院外排阴沟护坡零星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土石混合物进行清理,并对排阴沟护坡进行加固。同时督促周某某恢复房屋南面庭院围栏,并自行拆除房屋南面庭院外排阴沟擅自建设的水泥柱体。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广大业主的法律意识。目前周某某房屋南面庭院外排阴沟护坡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土石混合物已清理、拆除的庭院围栏已恢复。
(四)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出具的周某某违建认定结果,依法进行处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建行为,严防碧桂园小区发生类似问题。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小区内公共环境干净整洁,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阶段性办结。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将办理情况在碧桂园小区物业公司公示栏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走访61幢102号房屋周边住户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7份,满意27份,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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