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9-05
2025年8月31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9批群众举报件5件,现将第19批1件(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9批99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巴吉滩美之峰等11家石料厂筛沙未采取防尘措施,扬尘污染环境;目前灌溉出现缺水情况,11家石料厂在厂区大量洗砂,用水从哪里来?且部分石料厂没有环保、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举报件反映的11家砂石料厂”的基本情况。根据举报内容和影像资料逐一现场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砂石料厂企业涉及甘州区2家,分别为张掖市筑梦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张掖市致远建材有限公司;涉及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吉滩农产品产业园8家(有2家企业实为1家),分别为甘肃美之峰建材厂、张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益生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张掖市浩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甘肃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聚银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沙源建材有限公司、甘肃诚信建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型节能建材分公司、甘肃神工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致远建材有限公司。其中,张掖市聚银建材有限公司和张掖市沙源建材有限公司实为1家(2家企业共用1处场地和生产设施)。
2.关于“砂石料企业无土地、环保审批手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10家砂石料企业中8家企业已按要求办理土地批复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张掖市致远建材有限公司和甘肃诚信建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型节能建材分公司2家企业租赁其他公司场地建设生产。10家砂石料企业均按要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0家砂石料企业中张掖市筑梦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致远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聚银建材有限公司4家企业已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其余6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10家砂石料企业中张掖市筑梦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致远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甘肃诚信建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型节能建材分公司4家企业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其余6家均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3.关于“砂石料企业违规取水用于生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10家砂石料企业中6家生产、生活用水由巴吉滩供水厂供应;张掖市益生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甘肃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生活用水通过拉运方式供应;张掖市筑梦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生活用水来自该企业自备水井(1眼),该自备水井由甘州区水务局于2020年11月审批;张掖市致远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生活用水从张掖市筑梦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2025年甘州区水务局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张掖市益生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掖市聚银建材有限公司在沿河干渠私自取水用于生产的问题。
3.关于“砂石料企业扬尘污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反映的10家砂石料企业均建有砂石料破碎、筛分生产线,除张掖市浩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碎、筛分设施露天设置外,其余9家砂石料企业破碎、筛分等设施均设在封闭车间内,且破碎、筛分工序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10家砂石料企业中甘肃诚信建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神工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筑梦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物料运输廊道设在封闭车间内,其余7家企业物料运输廊道在封闭车间外,且无防尘措施;10家砂石料企业均存在露天堆存砂石原料及成品料,抑尘剂喷洒或防风抑尘网覆盖不彻底、厂区及道路积尘清理不及时、洒水降尘频次不足等问题。
三、办理情况
一是督促甘肃美之峰建材厂、张掖市益生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甘肃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等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砂石料企业立即办理排污许可证。二是督促甘肃美之峰建材厂、张掖市聚银建材有限公司、甘肃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等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砂石料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限期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三是督促10家砂石料企业立即对厂区堆存的抑尘剂喷洒不彻底的砂石料再次喷洒抑尘剂,并清理厂区积尘和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四是将张掖市聚银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益生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在沿河干渠违规取水问题移交水务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并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违规取水的问题。
四、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对企业存在问题逐一核实,并依法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扬尘管控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阶段性办结。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办理情况在张掖市筑梦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致远建材有限公司、张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大门口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该企业及周边企业职工、居民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表67份,满意67份,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