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9-03
2025年8月29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6批群众举报件7件,现将第16批1件(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6批81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反映第10批52号处理不到位,处理结果并未在小区进行公示,对满意度调查存在质疑(提交证明照片)。第10批52号群众举报件内容为:“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阳光曦华源组团小区开发商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绿化地(面积18.9平方米),修建外挂电梯,且引发酒店垃圾堆积,污水漫溢问题,严重破坏小区环境。”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第10批52号群众举报问题交办后,甘州区城市管理局会同甘州区住建局、甘州区商务局、西街街道办事处立即进行了调查复核并及时开展整改整治。关于群众举报“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阳光曦华源组团小区修建外挂电梯”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开发商为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5年3月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阳光曦华源小区银尊国际酒店西侧修建外挂电梯。2025年3月,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修建电梯,2025年4月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加装外挂电梯行为作出立案处罚,已处理完毕。关于群众举报“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绿化地(面积18.9平方米)”的问题。经核查,银尊国际酒店外挂电梯占用酒店原有散水及出入口通道既有硬化台阶,共计10.4平方米,未占用公共绿地,但外挂电梯通道南侧硬化道路占用约6平方米绿化带(南北宽1米、东西长6米)。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已督促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于8月24日破除该处硬化路面,并于8月27日覆植草皮复绿。关于群众举报“酒店垃圾堆积,污水漫溢,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自今年3月份以来,接到该小区举报后,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解决问题时,并未发现酒店存在此类问题。为防止发生垃圾堆积等问题,由甘州区住建局、甘州区商务局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不定时开展巡查检查,督促酒店及小区物业公司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清扫保洁,确保小区及酒店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关于群众反映的“处理结果并未在小区进行公示、对满意度调查存在质疑”的问题。经核查,8月24日,第10批52号反映问题阶段性办结后,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将调查处理结果在阳光曦华源小区物业公示栏中公示,同时,会同西街街道对银尊国际酒店周边楼栋居民及商铺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共计入户55户,满意度100%。8月27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问题整改完成后,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再次会同西街街道对阳光曦华源小区及周边商铺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共计入户60户,满意56户,满意度93.3%。8月24日,该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后,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按照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规定和要求上报了办理情况报告。8月27日,督促完成了占用绿化带复绿工作。
综上所述,该问题办理过程中,调查核实及整改工作到位,整改情况公示及满意度调查均已开展,故此次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办理情况
针对此次举报问题,甘州区城市管理局会同甘州区住建局、甘州区商务局、西街街道再次召开分析研判和协调整改会议,并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对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整改恢复的公共绿地再次进行现场核实,确定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督促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做好恢复绿地维护养护工作,确保复绿成效。二是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将调查核实及整改情况再次在阳光曦华源小区公示栏中公示。三是甘州区城市管理局会同甘州区住建局、西街街道组织工作人员,扩大入户范围,再次将群众举报问题调查核实及整改情况向居民进行告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违法建筑查处相关规定,并进行满意度调查,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由甘州区住建局、甘州区商务局、西街街道联合,对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以案为鉴,警示张掖市鑫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严守法律底线,防止违法行为发生。二是甘州区商务局督促银尊国际酒店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维护酒店周边干净整洁。三是由甘州区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清扫保洁,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城市管理局联合西街街道将相关调查核实及整改处理情况在阳光曦华源小区公示栏再次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小区住户及商户进行入户满意度测评,入户100户,满意99户,满意度99%。